2015-02-06 10:17:59
皖人社秘〔2015〕37号
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现就开展2015-2017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培训内容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公需科目的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履行义务与自觉自愿学习相结合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使他们得到与科技进步、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相适应的培养与训练,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二)培训内容。主要有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发展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全面提高业务素质。专业科目培训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培训时间要达到国家规定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以上。公需科目培训,主要在2014年度公需科目基础上作以下调整:《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外文局编著)、《传统文化与法治中国》(新华出版社,石景光编著)、《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文明发展》(中央党校出版社,张澜涛编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董志超编著)等4个专题科目,可任选其中1-2个专题科目。公需科目的培训学时为国家规定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二、培训的形式及方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根据不同项目、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精心设计培训方案,综合运用集中培训、研讨、进修、自修、案例教学、技术考察、对口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量身合体的继续教育服务。大力推广网络继续教育,开发网络课程,实行网络化管理,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公需科目在各地人社部门和有关省直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指导下结合选定教材(含免费网络考试卡)采取网络与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培训,并按照规定要求统一进行网络考试。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部署,抓紧研制本地本部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规范组织实施,注重培训实效,并于3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至省人社厅专技处。
(二)要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组织培训、用盗版书、乱收费、乱发证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培训效果学员反馈机制,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推进。
(三)要增强服务意识,在教材、师资等方面为基层提供周到服务,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更为优良的学习培训条件,确保培训质量,努力按计划完成全员培训任务。
(四)国家和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性作用,主动承担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大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协助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
2015年1月29日